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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5章 36、雅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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玩到十一点过,大伙儿余兴未尽,严总没有任何意见,因为他在跟我“语重心长”地交代完后,只回包间坐了不到五分钟,就说另外还有约,独个人先走了,让大家继续,玩到尽兴就好。出面干预的是翁哥跟钟姐,说明天还要上班,今天不能太晚,早点散。

我是无所谓,反正我是夜猫子型,十二点以后睡觉是普通情况,有时候看小说看到一两点也是家常便饭;小丁就更无所谓了,他说他陪客户玩到两三点都属正常,客户不说散,他是不会提的。只不过今天大家都把他当作自己人,没人当他是客户,这散不散的问题,也就根本没征求他的意见。

自从听严总说完那些话后,我已然明白,自己存在的真实意义,无非是小丁“希望”我存在而已,既然这是我的工作,又是我目前已定的“宿命”,那么我再挣扎也是徒劳。反正严总只要求我“拉住他”,又没要求具体方式,所以回来之后,虽然对他并不能马上热情起来,但至少没那么明显的抗拒。

商场三十六计,肯定是包括“美人计”在内,可惜我实在无法自认是“美人”,我猜测大概只是因为我有点言辞犀利,锋芒毕露,因而显得特立独行些,与他们平常所见的娇弱类女孩完全不是一个类型,故而才会引起些许的兴趣,不然这里美人处处,怎么也轮不到我。

这兴趣一般来得快去得更快,等他们发现我不过尔尔时,也就是我失去价值的那一日。我预计这一日的到来近在眼前,我得让严总赶紧发掘出我更多的“可利用价值”来,保住这份工作,目前对我来说还是蛮重要的一件事。

所以在小丁再次坐过来试图与我“相谈甚欢”时,我就没有再躲,不仅主动又递了一瓶啤酒给他,甚至还在与他碰杯的时候,把他的称呼从“丁经理”给改回了“小丁”。他兴致大发,自己又去唱了不少歌,包括国语、闽南语跟英语、日语的歌在内,每次唱完都有内部掌声鼓励,我都有点怀疑他是在故意显示自己的语言才华。他自己点了一首梅艳芳跟许志安的合唱曲目《将冰山劈开》,硬拉着我一起唱,若不是严总才刚嘱咐了我,我定会推说不会,唱完这首,心里头觉得不爽快,自己跑去另点了一首《孤身走我路》,觉得这才是我的心曲,刚才那首不作数的。

我就是于这些小细节上老是纠缠,自己觉得不舒服了,就总想扳回来,个性中太过细腻的一面。

散场的时候,大家各自回家,出了大门告别时,我发觉,只有我跟小丁的方向一致。

***

这卡拉OK厅隔他的住地很近,几分钟就可以走到,而我则必须走六站路,虽说这路程就是我平时散步的常规距离,但这大半夜的,我可没这么好的兴致,冒着招惹罪犯的风险来一趟长征。我打算走到街口就去叫一辆出租车,如果小丁愿意的话,还可以捎带他一程,不过更大的可能是,我还没有叫到车,他大概已经能走到家了。

按着礼仪,我还是征询了他的意见:“我们去街口打个车吧?反正顺路,我可以送你到楼下。”

“几步路,打什么车啊,走走吧。”他拒绝了我的好意,我哭笑不得,当然了,对你是只有几步路,可对于我就是几千步了好吧?我不过是礼貌上跟你客气客气,你还真不跟我客气!

我只好陪着他走,最多是送佛送到西,我亲自送你到楼梯口总行了吧?对公司的“重要资源”我维护得够好了吧?你上楼了我再打车回去,总没人管得到我。我在心里默念。

路上行人已经稀少,我们沿着大路往回走,小丁两只手都插在裤兜里,我的包斜挎身前,两只手捏住背包带,时不时搽一下,缓解自己这一路的紧张。

“阿沅,你是阿梅的歌迷吧?”他忽然问我这个问题。

“歌迷算不上,我只是喜欢听她的歌,但并不算迷她,我不追星的。”我回答道。小女生大多数都追星,只要是跟明星有关的一切,都巴不得能够收集到手,我读高中时,就有不少同学省下饭钱去买明星海报,甚至那些杂志上只要有一张她们心仪的明星照片,她们就会买下那本杂志;到了大学三年级时,听说某个香港明星来成都拍戏,我们隔壁寝室的一个同学硬是打听到他下榻的酒店,在大堂里等了一天一夜才要到他的合照签名,还因此趟翘课被辅导员逮个正着,记了个大过,但她一点也不介意,只是把那签名合照当宝贝一样收藏着,有时拿出来炫耀一番。对于她的这举动,我一直不能理解,不就是个明星,非亲非故,至于这么矜贵嘛?

我室友曾问过我:“如果你最喜欢的阿梅跟阿Lam来开演唱会,你会不会去看?”我答道:“如果票价不太贵的话,我会去。”她在90年曾去看她偶像费翔的巡回演唱会,花了两百块买的黄牛票进去,还只能坐在很远的位置,连人脸都看不清楚,可她觉得十分满足,因此她问我:“多少钱票价算不太贵?”

我沉吟道:“二十吧。”

记得当时是整个寝室爆笑如雷,她们在我的额头上大打爆栗:“你也好意思称是歌迷?”

我瞪着无辜的一对大眼,傻乎乎地问:“喜欢听他们的歌,不叫歌迷叫什么?”

所以至今,我基本会唱他们俩所有的歌——只要我收罗得到的,但至于他们俩的生日、年龄、爱好、血型……之类的八卦,我一概不知。

“那我算是梅姑的歌迷。”小丁说道,“不光她的歌我都听过,她演的戏我都找来看,连她最早的那部《香江花月夜》,我都托人买了录像带过来。你要不要看?”

我听说过这部戏,因为我翻录的她那部专辑《梦幻的拥抱》中,B面六首歌全是这部剧里的歌曲,首首悦耳动听,听他这么讲,我还真想去看这部剧——可惜,我不能。

“里面的歌都很好听。”我答非所问。

他忽而面朝我,倒退着走,还扯着嘴巴一笑,笑容诡异:“去年的新专辑《封面女郎》我也买了的,你想点那首‘凭什么’,是不是想跟我说那几句啊?——别来认错,不必管我,未曾问过你许可,又能奈我怎么?怎阻止亦花心机,自问并未没你会死,看不起你,未配我品味。”他就自己把调子跟词全一股脑地唱了出来。

我被他蓦地喝破了用意,大吃一惊,这细节他都注意了,看来以后我在他面前还得小心再小心,销售经理的洞察力真不是闹着玩的,这察颜观色、隔话听音的本事,看来是他们这一行的基本功。我当然抵赖不认:“哪有?我就是觉得这首歌好听,才想唱的。”

“那你后来怎么又抹了呢?”他偏要穷追不舍。

“因为我觉得我唱‘似水流年’唱得更好,这歌我熟,咬字稳,免得一开口出错就被你笑。”我决定顽抗到底。对于这事儿,顽抗到底还有活路,大家都全了颜面,若真坦白,那就是摆明想得罪他了。

大概是看我自知有错、竭力抵赖的认错态度尚可,他放了我一马,不再继续这个话题。我暗吁一口气,心想:“他选‘梦里人’跟‘将冰山劈开’,那也一样是以歌明意,话里有话,我都能闻弦歌而知雅意,我选的歌,他猜得出来也是自然。唉,好死不死,我怎么没早点想到,大家玩的是同一套把戏。”

等我回过神来,才注意到已经走过他住的那条街了,他却半点没有停步的意思,仍伴着我往前走。

我对他说:“哎,你过了。”

他笑道:“我知道啊。但这半夜三更的,我能让你一个女孩子家自己回去吗?我得送你回去。”

差点被他气死,我明明可以自己打车回去的好不好?这下倒好,变成我承了他一个大大的人情,人家这“护花使者”做得名不正,但言顺。

“这一路过去都是小街,没什么车过来的。再说了,就算有车,我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坐,你不看电影啊?好多香港电影里演的,出租车司机都是变态。”他言之凿凿,仿佛拯救我于危难中。

“那……我是不是得谢谢你今晚的救命之恩?”我语带讥诮。

“不用客气,乐意效劳。”他欢快地说,半点没表示出听明白了我的语气,甚至还作状弯了弯腰。

于是两个人继续往前行,我无可奈何,他无端嗨皮。

我得找点话来说,免得他又问出什么我没法子回答的话来。

“嗯……小丁,我都不知道你跟严总怎么认识的,你们关系好像挺近乎的?”这也是我目前最关心的问题,他们俩之间到底同盟到了什么地步,我得尽快了解。

“我以前跟严总关系只能说一般,这段时间才走得近点,大家有合作的地方,互相帮忙吧。”他痛快地回答道,“我跟郑义是大学同学,通过他认识的柳总,柳总是阿义以前的中学老师,这个我跟你说过吧?”见我摇头表示不知,他又接着往下说,“柳总跟我很谈得来,他把我跟阿义两个都当侄子看待,本来柳总才是在港乐分管订货的,严总并不理会这些具体的杂事,我以前只是由柳总引荐,跟他见过几面,大家都喜欢喝茶,所以能聊上,也仅限于很普通的交情。前段日子新品订货会,严总亲自过来,还吓了我一跳,以为出什么事了。没想到就认识了你……”他似有感慨,“阿沅,我觉得我上辈子就认识你似的。”

我只是想问他一下跟严总的关系,没想到被他给扯到上辈子去了。玄学我虽然极感兴趣,但不是现在,不是此刻。至少,我没感觉到任何一点前世的信息,三生石也好,彼岸花也罢,那是别家世界。

“那最近你跟严总在合作什么项目?”我执著此念,不管旁枝。

他显得有些儿惊奇,“你不知道吗?在公司里,严总没跟你交代过?”

这些商业上的事情原不是我的主业,难道他还以为我跟严总早就预谋好了什么事不成?严总只让我维持好这层关系,可没告诉我打算怎么算计他,我想就算他们之间彼此算计,也轮不到我来插上一脚。

“我以前一直在广告公司的,这个你也知道。我下个礼拜才到这边正式上班。”我老实地交代底细。

“喔,那你在这边公司负责具体业务吗?”看来他还是关心我的工作内容,是否与他有交集。

“我只是做出纳跟仓管,还有行政事务,跟以前一样,就是个助理。”

“财务人员可是老板的心腹,也对,只有自己人,才信得过。”我这个远房世侄女身份,这下是被坐实了,还是双料的。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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