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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黄昏以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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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天后,上午10点,爱琴海咖啡屋。

将近六月,空气中弥漫着热涨的气息,拐入德兴路如拐入下一个季节的阴影。

路上有不少的出版社,文化机构及画廊。

明净、简洁的咖啡屋坐落于此,显然是“生长”的宁静土壤。这间咖啡屋我是第一次来,布局优雅,有一种古典意味,空气中飘着浓浓的咖啡香,伴着轻柔的钢琴曲,让人心旷神怡。

我暗暗打量着坐在对面的甄珍,UR的黑色连衣裙,巨大的墨镜,还有一双圆形耳环,脸上的粉很厚重,唇膏的颜色也很艳丽,但仍然看得出她的脸色不佳,原本一头乌黑的长发剪短了,染成酒红色,且烫了一个非常时尚的发型。

她跟我以前见过的甄珍判若两人。

这让我感到困惑,丈夫莫冬海刚刚逝世,她怎么以这等“尊容”出现?完全看不出半点伤心的迹象,而且她是个准妈妈,化妆品、染发剂及高跟鞋对胎儿都是不好的,难道她不知道吗?

罗天轻咳一声,问道:“莫太太,现在可以说了吗?”

昨天晚上,甄珍突然致电罗天,表示有要事相告。

甄珍没答话,而是点燃一根烟,抽了一口。从她不熟练的抽烟姿势观察,许是学会不久。她笑了笑,语气淡然地说:“请不要叫我莫太太,从现在起,我要开始新的生活。”

开始新的生活?什么意思?

我忍不住接口道:“可是抽烟对孩子不好。”

甄珍不置可否地耸耸肩,说了句:“我知道。”

知道还抽?我无言以对,对她的印象不由得大打折扣。

她从皮包里拿出一个白色笔记本。我当即认出来了:“这不是余总的笔记本吗?”

甄珍冷笑一声,轻拍笔记本的封面:“这里面记载着你们永远也不知道的秘密。罗队长,我现在把它送给你。”

§§§2

风铃穿着简单干净,长发及腰。每次出门她习惯戴上一副耳塞,别人误以为她在听音乐,其实她想以此掩饰聋哑人的特征。与我交往时,她担心受到我的歧视,可她哪里知道,正因如此我才更加疼爱她,因为她跟雪儿一样,都是用眼睛与我交流,这是我最最感动的事情。

所以,我决定向她求婚,决定同她厮守一辈子,永不分开。

时间择在一个下雨天,我觉得这样的天气求婚非常浪漫。

忙乎了老半天,我备好戒指、玫瑰花和蛋糕在家等她,欲给她一个大大的惊喜。

时间一分一秒地过着,而我也一分一秒地想象着风铃进门后表现出来的喜悦与幸福,于是耐心等着,等着我的新娘,却料不着等来一个噩耗。

风铃因为我突然没接她下班而担心我出事了,心急火燎地往家里赶,横穿马路时,一辆摩托车迎面而来……

跪在风铃的身边,我的心痛得窒息,我应该接她下班的,是我这个杀千刀的,是我害死了她。

……

看到这里,我艰难地吞下一口唾液,将视线从笔记本上努力移开,有些难受地说:“我不看了,心里堵得慌,看了全身发冷。”

罗天也没往下看,慢悠悠合上笔记本。沉默半晌,他抬头问坐在对面的人:“你为什么把它交给我?为什么之前不交?这个笔记本你应该早前就得到吧?”说话时罗天跷起来的右脚鞋尖在空中画着圆圈,谈吐彬彬有礼但一切了然于胸。

对面的人摇了摇头,手指摁着太阳穴,像是在思考如何作答。过了一会儿才说道:“都结束了,是该让它公之于世的时候了。”

是啊,都结束了,所有的美梦与噩梦都结束了,我感慨万千。

快餐店老板娘说的那名神秘男子,原来竟是莫冬海。

而柳风铃失踪八年,在这个笔记本里也终于找到答案。

突然间,咖啡屋里的钢琴曲似乎变得格外忧伤。

人心比天气更难预测!我第一次觉得自己如此不了解莫冬海,笔记本记载着他如何杀死“老娘儿们”、如何处理尸体,以及如何吃掉柳风铃的全部过程,让人毛骨悚然,鸡皮疙瘩顿时爬满全身。如果一开始晓得莫冬海是个这样的人,我还有胆量走进九州传媒有限公司吗?我不禁用疑惑的眼神看着甄珍,我不知道她何时获得笔记本,但她为什么能够从容守着一个心理不健康甚至极端变态的老公?还准备为他生孩子?记得陈玲玲手术失败当天,甄珍口口声声为自己的丈夫辩护,那模样不像是装出来的,可是今天她不仅以这副“怪异”的模样出现,还扬言从现在起她要开始新的生活,就好像莫冬海的逝世对她而言是一种解脱。这让人忍不住怀疑,在她心里,究竟爱过莫冬海吗?

“不要用这种眼神看我,我知道你想说什么。”

对我说完这句话,甄珍又对罗天说:“罗队长,我猜想你一定不知道莫冬海为什么杀害那些人吧,那就接着往下看,里面有你想要的答案。”

甄珍似笑非笑的样子让我感到她内心的仇恨急速膨胀。

她在恨莫冬海吗?

这么想着的时候,罗天已翻开笔记本,也翻开了最后的谜底。

§§§3

我花了两个月的时间,废寝忘食地模仿风铃的笔迹,也沉浸在对她的思念里。无数个夜晚,我一边流泪,一边模仿她的笔迹给她母亲写信,信件必须写得决绝些。

第三封信里这样写道:“妈妈,前一封信里对您提到的那位有钱少爷,我们相处得很好,他的家人很喜欢我,丝毫不嫌弃我是个聋哑人……天赐良缘,我决定嫁给他。但我向他们隐瞒了您的存在,因为对他们来说,我是一个孤儿,远比我还有一位聋哑母亲住在农村更容易接受。妈妈,请您原谅,我以后不能再回来看您了,但您放心,我每个月都会给您寄钱,以报答您的养育之恩……”

我随信寄出200元,心里多少有些不忍。是啊,我深知这么做对一位母亲的伤害有多大,但是我必须这么做,因为只有让风铃的母亲恨她,才不会怀疑女儿失踪而报警。

此后,我每个星期都去看望风铃的母亲,尽可能给她一些帮助,把她当亲人看待。

……

这段时间,我感觉自己活得人不像人、鬼不像鬼。

原以为风铃死后便不会受到打扰,可是那该死的老娘儿们每天都在我的梦里伤害风铃,有一次竟然用水果刀划花了风铃的脸,这让我实在难以忍受,思来想去,我决定搬家。

假如找到新的住处,第一件事就是把叔叔、婶婶接过来,让他们帮我守着老娘儿们,然后请个保姆照顾他们的生活起居。

……

通过努力与奋斗,我终于荣升为九州传媒有限公司副总经理,同事们嚷嚷着要我请客吃饭,其实我是个极其安静的人,不喜欢热闹,但是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,只好硬着头皮答应。

席间,他们玩得高兴,猜拳、玩色子、唱K,好生热闹。

唯独我静静地坐在角落抽烟,在心里与风铃对话,今天是个好日子,但我只想把这份喜悦与风铃分享。

过了一会儿,路小曼坐了过来,她笑着说我太木讷了,现在是副总经理,应该有副总经理的架势,可以严厉些,说话大声些。

说实话,我非常讨厌这个女人,已经用意念杀了她一千次、一万次,因为每每看见她就让我想起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,更加让我对以往的所作所为感到内疚,高烨誓不低头,而我却那么懦弱。真该死的,我为什么加入这个罪恶的团伙呢?

有时候,我真的羡慕张静全,瘫痪了也许更好,只有意念杀人的能力。

而我,我担心真有一日杀了路小曼。

路小曼显然不知我对她的厌恶,非要陪我一起散步。

没想到的是,这天晚上的散步竟让我获知一个被埋藏将近五年的真相。

我们从KTV出来,外面下起小雨。散步到不远处的十字路口时,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,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,上面坐着三个大声吆喝的年轻男子,车速快得惊人,险些撞倒一位横穿人行道的老伯,把老伯吓得一屁股跌坐在地上,半天也起不来。

看到这一幕,我的心里涌出丝丝愤怒,我知道这是风铃给我的暗示,如果不是飙车族,也许我们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可爱的孩子。

这些杀千刀的飙车族!

路小曼搀起老伯后,无比懊悔地对我道出一件事。大学毕业典礼那天晚上,他们出去飙车,在G市岩德路撞倒一对中年夫妻之后逃离现场。路小曼叹息道:“幸亏那天你生病了没去,不然必定像我这样,时时刻刻受到良心的谴责。太年轻了,所以才做出一些愚蠢的事,唉,真希望那对夫妻没事……”

那对夫妻怎么可能没事?

路小曼的话犹如一记晴天霹雳,将我彻头彻尾炸蒙了。

苦苦追查五年,但想不到的是,导致叔叔、婶婶双双瘫痪的罪魁祸首竟然是他们——我终日相处的“死党”。

永远忘不了出事的那天晚上,当我火速赶到新港区人民医院,才晓得肇事者早已逃之夭夭,而新港区人民医院因为叔叔、婶婶费用不够迟迟不肯抢救,最后叔叔、婶婶被“宣判”终身瘫痪。

没人知道我心里的恨,更没人知道叔叔、婶婶对我多么重要,如果不是他们,我活不到今天。

……

甄佑宏又来找我了,这家伙连续找我数次,都是为了他妹妹的事。我对他恨之入骨,又怎么会喜欢他妹妹呢?所以我婉转地告诉他,甄珍不适合我。可是,甄佑宏居然威胁我,如果我不娶甄珍,他就把当年校园里作恶的事抖出去。

他简直就是一个小丑。

抖吧抖吧,你干的坏事比我多着呐,你都不怕,我怕什么?

但是转念间,我改变主意了,决定娶甄珍。

为了报复,也为了给叔叔、婶婶讨还公道,我娶你妹妹,我不爱她,但我要她一辈子痛苦。

于是,我开始拟订一套计划,据说2012年丁伟回国,故此我有足够的时间。

从今天开始,我要彻底改变自己的性格,彻底更换自己的源代码,以一个全新的莫冬海登场,设计一场史上最完美的谋杀案。

写到这儿,笔记全部结束了。

合上笔记本,罗天呷了一口咖啡,眉头在不经意间拧成一个“川”字。稍过片刻,他问着甄珍:“这么说,你很早已经知道莫冬海是凶手了?”

甄珍倒是挺坦白的:“是的,至少在他死之前,但是他的死把我搞乱了,不管我对他何等了解也料不着他以自杀陷害张静风。你们警察倒好,直接说他被人谋杀、焚尸。”她的语气似乎责怪警方办案不力。

“那么你保存这个笔记本的真正用意是什么?据了解,你跟你哥哥感情很好,为什么他出事了你都不交出笔记本?”

“因为……”甄珍顿了顿,突然有些伤感地说,“因为那个时候我已经怀孕了,我想交出笔记本,我甚至想拿它质问莫冬海这些年是不是真的没爱过我。可是我没有勇气,我爱了他整整十年,从我哥哥读大学的时候把他们带到家里玩,我便喜欢上他……在没有看到这个笔记本以前,我一直以为他喜欢我才跟我结婚的,根本没想到他是为了报复。跟一个不爱你的人同床共眠六年,这种感受你们不会理解的。”

说到这里,甄珍再次点燃一根烟,苦笑着:“我真的很傻,不到黄河心不死,我希望用爱感化他,让他忘了风铃、忘了以前的噩梦、忘了他的复仇计划。当丁伟、陈永明,还有我哥哥相继出事以后,我知道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白费劲,在他心里,我只是复仇的工具,所以我决定揭穿他。可是偏偏这时候我怀孕了,我当时心里矛盾,哥哥的死让我痛苦万分,可是为了孩子我又做不到将莫冬海交给警方,因为即使揭穿这一切,我哥哥也活不过来了。于是我故意在他面前毫不掩饰地表现出‘害喜’的样子,就算他不顾及我,只要他还有一点点良知,那么他也会为了孩子改过自新。就这样,我在等他向我坦白,然后劝他自首。但没想到他如此绝情,设局杀害路小曼和方原,宁可用自杀陷害张静风从而实现他‘最完美的谋杀案’,也不愿为了孩子做一个好爸爸。我彻底死心了,他对我不仁,我只好将他的丑恶嘴脸公之于世,这也是所谓的‘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’,如果……如果爱情真的有对错之分,我宁愿相信这是一场错误的爱情,但现在为时已晚,婚姻是毒药,让我牵绊,让我苍老枯萎。”

我忍不住打断她的话:“你误会莫经理了,其实他以自杀陷害张静风并非为了完成他‘最完美的谋杀案’,而是为了你和孩子。”

甄珍脸色一变,夸张地冷笑两声:“是吗?他亲口告诉你的?”

“保险公司应该还没有找你吧?”罗天问。

“保险公司?”甄珍愣了愣。

“莫冬海在死前一个月为自己买下一笔50万元的人寿险,受益人是你,他还在一家妇婴*店一次性*两年的母婴产品。我想,莫冬海自杀的确为了完成他‘最完美的谋杀案’,因为警方一旦断定是他杀,那么保险公司就会理赔给受益人一笔巨款,也就是说,他是为了你和孩子才选择自杀。”

“是啊。”我接着罗天的话往下说,“如果他不是自杀,而是自首,那么他会被扣上一个杀人犯的罪名,孩子出世后势必受到他人歧视,在社会上寸步难行。莫经理想到这一点,他不想让孩子尚未出世便有一个杀人犯的父亲,所以……他决定自杀的时候,内心的矛盾和痛苦不是一般人能够体会的。也许一开始他确实为了报复才和你结婚,但我相信现在的莫经理很爱你,这份爱远远超出他对风铃的爱。真正的爱不是与对方融为一体,而是舍弃,因为不舍而放弃,才能给你最大的幸福。所以,莫经理是个好丈夫,也是个好爸爸。”

甄珍一言不发地坐着,抽烟的手指开始不停抖动着,抖落了一身的烟灰。

顷刻间,两行泪水沿着她的脸颊淌了下来:“这不可能,不可能。”

我忍不住插口道:“当你排除了所有的不可能,无论剩下的是什么,即使是不可能也一定是真相。”

这时候,咖啡屋换上一首贝多芬的曲子。

罗天轻叹一声,说道:“莫冬海最开始的想法应该是自首,否则他不会在你哥哥的案子上留下那么多的线索。通过这些线索,警方必定查出他和柳风铃的关系,所以他所谓的‘最完美的谋杀案’,是自首前警方无法破案。当他知道你已经怀孕,线索也已经交给警方,他只好扭转案情而选择自杀。当然,陷害张静风也是迫不得已的,因为他必须找一个‘凶手’顶罪。所以,为了孩子,请好好爱惜身体吧。”

甄珍嗫嚅着嘴唇,半天才发出一丝暗哑的声音:“孩子……孩子已经没有了,我以为、我以为……”话音未落,她起身离位。

没走出两步,她突然哀号一声,弯腰号啕大哭。

咖啡屋的人们被哭声惊动了,纷纷瞠目结舌地望着她。

§§§4

透过窗外密密匝匝的树影,几点晨光打在甄珍的脸上,斑驳而带着悲伤。

静默一分多钟,她直起身子,摇摇晃晃地走出咖啡屋。

倘若不是打击太大,坚强如甄珍断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哭得狼狈不堪。她爱了莫冬海整整十年,至今依然爱意甚浓。没有哪个女子愿意跟一个变态狂在一起,而且还是跟一个不爱自己的变态狂在一起,大概也只有甄珍愿意了,她不仅愿意,还尝试用自己的爱感动莫冬海。而当她知道莫冬海已经被她感动,并为她和孩子做出如此巨大的牺牲时,她却因一时愤怒将孩子扼杀了。

莫冬海留给她的,除了回忆,最终还是回忆。

一个转身,换来的是一辈子。

“你刚才说笔记本是余总的?”罗天的话将我从恍惚中拉了回来。

“哦,余总曾经把我臭骂一顿,就是为了一个笔记本,我从未进过他的办公室,但他听信苏盈的谗言,非说我动了他的笔记本,那个笔记本封面跟这个一模一样。”

“是在甄佑宏的案子之后吗?”罗天皱着眉问。

“好像是吧。”我想了想,便很肯定地说,“没错,因为苏盈误会我,所以诬陷我进过余总的办公室。”

“原来如此。”罗天的眉头瞬间舒展开了,“所有的谜已经解开了。我的推测果然没错,凶手在死者身上绑*是为了制造混乱,而制造混乱的目的就是为了这个笔记本。”

“啊?”我恍然大悟地瞪大眼睛,“我明白了,莫冬海以为余总办公室的笔记本是他的。那阵子余总老挑莫冬海的毛病,莫冬海以为被余总抓了把柄,再加上余总心眼小、疑心重,莫冬海只好利用甄佑宏的案子偷笔记本,当他发现笔记本不是他的,便又放回原处,所以余总才说有人动了他的笔记本。难怪甄佑宏的尸体出现在银河国际大厦,可是为了一个小小的笔记本把案子搞得此般复杂,是不是有点……”

“小题大作是吧?但对莫冬海而言,这个笔记本是他罪恶的证书。”

“看来把心事写在笔记本也是件危险的事啊!他敬爱叔叔、婶婶,那他为什么选择新房子自杀,一把火烧了,叔叔、婶婶还怎么住?”

“他本来就没打算给他们住,如果叔叔、婶婶搬进去住,谁帮他守着老娘儿们?”

“既然如此,他为什么买下那套房子?”

“难不成租套房子自杀?只有给亲人买的房子,警方才不会起疑。”

“那个……”我吞了一口唾液,轻声问,“柳风铃真的被莫冬海吃了吗?”

“这个,只有莫冬海才知道了。”罗天回答干脆,他把双手插进头发里,轻轻按摩脑后。

“他真的藏有许多秘密。”

“是的,往往一个优秀的罪犯本身就是一名小说家、就是一个传奇。”说完罗天扬了扬手上的笔记本,耸耸肩膀说道,“这里面的内容还有很多我们没细看,看完它,也许对莫冬海的了解才能更深入些。”

这个笔记本,是莫冬海最真实的一面吧。

封面白净的笔记本里面记载着一个极端疯狂、可怕的罪犯的暗黑心事,谁也不曾想到“好好先生”的莫冬海竟然是这样的潜在本性。

他是天使,但也是恶魔,就像德古拉伯爵,高贵、绅士的表象之下却是个邪恶的灵魂。

死去的人已经死了,但活着的人呢?

许多人举止文雅、高尚的外表下是否也隐藏着畸形的人格?

一本莫冬海的笔记本,犹如一本世人的浮世绘。

§§§5

爱琴海咖啡屋门口。

我忽然记起一件事,“你说甄佑宏曾经向黑道买过*?”

罗天对此回答道:“或许是莫冬海委托甄佑宏购买的。但甄佑宏到死也想不到,莫冬海竟然以这个*对付他。”

我们彼此沉默着,沿着前面的路行走。

大约过了两分钟,我低低叹道:“当年的校园暴力事件,把他们都毁了。”

§§§6

凤凰新村南六巷87号109室,水缸内。

警方挖出一具骸骨,据前骨的平滑及盆骨判断,应该是女性,从死者的耻骨连接表面看,死者的年龄在四十五岁以下。藏尸地点以及埋尸手法与莫冬海笔记的记载情况完全吻合,初步判断,死者是莫冬海所讲的“老娘儿们”。死者头骨完整,可用电脑还原面貌,真实身份有待进一步验证。

同日,警方赶往G市龙口乡,找到邹玉清。

当邹玉清得知女儿柳风铃于八年前已经去世,而那些信件是莫冬海所为,她震惊得当场晕厥。

事后,邹玉清如实交代,左肾确实是莫冬海赠予的,莫冬海声称从地下黑市购得,因此举违法便让邹玉清一口咬死是外甥王照文捐献的左肾。

说到莫冬海,邹玉清泪如泉涌,这八年来,她一直以为莫冬海是个好人,经常无条件地帮助她,却没想到……她误会女儿整整八年,恨了女儿整整八年!说到最后,邹玉清激动得执起刀子,欲将肾脏取出,幸好在场的警察及时制止。

另一方面,待我返回九州传媒,办公桌及抽屉里堆满了同事们送来给我的礼物。

看着熟悉的办公室,想着曾经的喜怒哀乐,一切已经过去了。

是啊,统统过去了。

现在的我决定离开这家公司,决定开始新的生活。

前两天听见两个女同事聊天,A说:“你看过咱们总裁女儿的照片没有?听说她们长得太像了,又不是双胞胎,怎么可能长得这么像?”

B说:“是啊,太像了,我怀疑……”B把嗓音压低了些,“我怀疑她就是总裁的女儿,‘古小烟’只是化名,而总裁派她来考察咱们的工作。”

A有些急了:“那怎么办呀?我以前对她的态度那么差,把她当跑腿的,她会不会记仇?”

B叹息道:“我以前对她也不好,谁想到她是总裁的女儿呀!哎,要不这样,以后尽量躲着她,不去招惹她,你看呢?”

A说:“行,也多多巴结她,没准儿她一高兴忘了以前的事。对了,听说江山其实是城建集团总裁的儿子林丰,可是我怎么查不到林丰的照片,真搞不懂,有钱人家的孩子怎么都喜欢搞潜伏。”

自从身份被揭穿以后,公司的同事纷纷惧怕我,表面上对我客客气气、阿谀奉承,私下却跟我隔开一堵墙,我变得越来越孤独、越来越无所事事了,甚至怀念当初他们对我呼来唤去的忙碌日子,可是这种日子已经不再有了。

有时候,做一个普通人比做一位公主要幸福。

可惜我到现在才体会到这个道理。

走到公司楼下的时候,碰到尤希,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圆领衬衫,头发随意地绑在脑后。

看样子,她似乎专程在等我。

“咦?你怎么来了?”

“听说你今天辞职,想过来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。”她疑惑地看看我,“你没有东西吗,怎么两手空空?”

“只不过干了一个多月,没啥东西。嗯,你身体好些没有?伤口还痛不痛?”

“没事了。”尤希低垂下头,稍过片刻轻声道,“我妈已经同意把张静风和我姐姐葬在一起了。”

“真的?太好了!”话毕,我意识到自己有些高兴过头了,忙收起笑容,“你们不再恨他了吗?”

“人已经死了,还有什么可恨的?”尤希叹了一口气,“张静风误以为高烨是凶手,所以他宁死也不为自己辩护。他选择在午夜12点自杀,应该是想追上我姐姐的脚步,并向她解释吧。想明白了这一点,我还怎么能恨张静风呢?不恨了,不恨了。”

昨天的笑脸是那样的熟悉,今日却恍若隔世。

尤希变了很多,以前的小孩子脾气及爽朗的性格已荡然无存,仿佛在一夜间经过洗礼,变得成熟也变得忧郁。

时近夕阳西下,望着她渐渐远去的背影,我想起第一次与她见面的情景,她的一颦一笑、一言一语历历在目。那时候的尤希很阳光,浑身上下无不散发出一股青春的朝气,说到高兴之处,她会毫不掩饰地敞开嗓门大笑,似乎没有任何烦恼能阻挡她快乐的天性。但现在,姐姐的自杀让她在一夜之间成熟了、长大了,再也不是以前那个只惦记“偷菜”的女孩。

每座城市都是一座伤城,可是时间也是每个伤心之人最好的治疗周期。

黄昏以后的黑暗和必然到来的黎明,是永久对立的。

也许经过这场噩梦,我们才能成熟、才能迎接新的人生。

但代价委实惨重。

恍惚间,一辆路虎停在我身边,林丰探出头问我:“发什么呆呀?”未待我开口,他继续说道,“不是吧,早知道你没有行李,我都不用来了。”

我有些意外了:“你怎么知道我今天辞职?”

他不置可否地耸耸肩:“去哪儿?送你一程。”

“呃……我在等罗天。”

“行,那我不当电灯泡了,老太太已经答应收你做学生,你随时可以过去,一定要好好学习哦。不过去之前,先把这个认真看一遍。”林丰拿出一个信封递给我,潇洒地说了声“拜拜”,便驾车离去。

拆开信封,我顿时蒙了,里面竟然是一张100万元的支票。

与此同时,我收到林丰的信息:“我下午的飞机去法国,只想在临走前再看你一眼。小烟,你快点跟罗天结婚吧,不然等我从法国回来,你若还是单身,我怕自己会不死心。还有,这笔钱不是给你的,就是拜托你帮忙照顾那些孤寡老人。”

这一刻,我呆愣着,泪水蓄满眼眶。

对不起,林丰,我的心太小,已经有了罗天,再也无法装下你的深情。

“哟!100万元?这么大方?”罗天不知何时站在我的身旁,拿过那张支票左看右看。

“这钱又不是给我的,只是让我照顾那些孤寡老人。”

“照顾孤寡老人需要100万元吗?”说完,罗天转头问我,“你真的没有心动过吗?”

“你说呢?”我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。

“肯定没有。”罗天似笑非笑地看着我,语速飞快。

“这么自信?”

“当然,我虽然没他有钱,也不是大企业的公子爷,但有一点我绝对比他强。”

“哦,哪一点?”

“我比他帅。”罗天信心笃笃的样子。

“切!我怎么没看出来?喂,你别跑呀,等等,让我看看你到底哪里比他帅……”完(未完待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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