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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四章 搅局的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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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叶小姐。”江誉微笑,声音却异常冷漠,“我敬重叶老是个好的合作伙伴,不想看见你做一些愚蠢的事来毁掉嘉世和叶氏良好的合作关系。”

“清婉若是有什么地方冒犯了江总,先陪个不是。”叶清婉福身盈盈一笑,泛出甜美的汁液,“不过是些私事,女孩的心事还是我比较懂,林少怎么说?”

“那是自然。”林明耀搭腔,露出有些苦恼的神情,“那叶小姐看我和笙笙这小别扭……该如何解决?”

“你们之间还有什么没解决的问题……”优雅的女声,伴随着高跟鞋摩擦地面的声音,“说来我听听?”叶清芜披着浅色的披肩,一步一步向几人走来,她的身后是面沉如水的方乔。

“我也很好奇,是什么样的人能一而再而三说出这种不要脸的话。”

在场几人除了宋笙外无不是世家的少爷小姐,一言一行都牵扯着自家产业,即便是被抢了老婆烧了家产,也绝不能撕破脸,至少在表面上要维持良好的关系,暗地里斗得死去活来也无所谓。

可方乔是个例外,方老和楼上办寿宴的叶老也算是老战友,可惜性格不合,实际上方老和很多人性格不合,不少司令将领都在战争结束后要么出国养老要么在国内打拼,其中经商的占了半数,余下的都不爱问世事,他们的名字也偶尔会被提起,相当于一个保护符,用来帮衬儿孙们的事业。

如果用俗话来区别的话,叶老和宋老算是文官,林老和方老是武将——这也是方老看不起方乔写书的原因。比起林老,方老的性子里多了些固执,褒义也好,贬义也好,这股固执也通过基因遗传给了他的亲孙子方乔。

“方乔,好久不见。”林明耀露出儒雅的笑容。

以前宋笙很喜欢他这样的笑,可如今怎么看都像是一张假面,一双含着笑意的眼里几乎没有善意,也没有防备和警惕,大概对于他而言,方乔和他的爷爷一样,只是个空有发达四肢的傻瓜。

方乔虽然长得高高瘦瘦的,笑起来十分真诚,却断然没有头脑简单。

“别来无恙啊。”右耳的耳钉闪烁,他笑着露出一口白牙,“这么多年了,你还是一样lo。”说起话来却丝毫不留余地。

不过在宋笙的记忆里,方乔也没有对除了江誉以外的任何人收敛过他的毒舌。她还记得第一次在南汜遇见他的场景,不知道是记性太好,还是他的笑容太刺眼,只余下一张刻薄的嘴,不停地说。

“别用那种眼神看我。”方乔松了松领带,大步走向江誉宋笙二人,看见宋笙微微靠后的站位,丢给江誉一个眼神,涵义大概是,你小子有两把刷子啊。不过被选择性无视后,某人只能摸摸鼻子,把气往林明耀身上撒,“我又不是宋笙那傻楞,你以为多看我几眼就会被迷得死去活来哦?”

宋笙“腾”地烧红了脸:“你他妈才傻楞……”

“哦对,你现在已经不是了。良禽择木而栖嘛。”方乔终于取下了领带,嫌拿着碍事,丢给了宋笙。

后者条件反射地接住,心里一阵涌动的感情几乎让她湿了眼眶,熟悉的感觉和记忆一起在心头攒动,仿佛奔腾的路。记忆里的一个个片段都鲜明起来,被这样的感情唤醒,如潮水般几乎将她淹没。

“……以你的条件怎么也配不上她。”方乔的话在这一句上画上句点。

宋笙没注意听前面的内容,不过气氛在瞬间就凝滞了。不仅仅是林明耀,连叶家两姐妹的表情都变得古怪起来,仿佛方乔发表了什么惊天大论,众人之中,唯独始作俑者神色如常。

“既然你们不是怀着好意接近她的,那别怪我没提醒你们。”方乔冷哼一声,“你以为你们叶家林家还存在是靠谁的关系?”

众人脸色又变。

宋笙觉得今天的方乔看起来很奇怪,不过具体也说不上来,大概是……比平常说话更刻薄吧。

叶家两姐妹的脸色隐隐发白,尤其是叶清芜,手指紧紧攥着衣角,这是正常人感到极度紧张都会做的事情,可宋笙了解她。

她是在害怕。

而林明耀和叶清婉的脸色也不太好,想必起方乔的话惹得他们做出这副失态的模样,可谁有这么大的威信?撇开林氏不提,叶氏也是老牌家族了,连江誉都不能如何影响到它在珠宝业的地位,又有谁能让他们如此失措?

是爷爷吗。

“既然都到了这里,也就没有回宴会的必要了。”江誉嘴角微微上扬,眼神温润却不知为何让人见了心里一凉,“我就先带小笙儿离开了,她身体不适,各位慢慢享受。”

“还有什么可享受的。”叶清芜抬起眼睛,似乎是极冷地瞥了眼宋笙,面色嘲讽,“修路们都要退场了,还谈什么享受宴会。”

“叶清芜!”叶清婉厉声制止,可宋笙觉得她并没有多想阻拦叶清芜的意思。

“你们一个个都被什么迷了心窍?”她似乎是在抱怨,又宛如自嘲,“早说了不要陷进去,从来都不听我的。”

余下二人沉默以对,也不知是理亏还是懒得争辩。

“现在抽手还来得及,少做不自量力的事。”方乔可不会自嘲,他是真的在讽刺那两人,不留余地,“以为感情是靠一副皮囊或者温柔的假象来为维持,早晚有一天面目全非。人家不是不知道你是个怎样的人,不过是懒得戳穿,看你演戏,落得个笑和掌声便也算没有白演一场了。”

“即便是靠假象,也总比逃避的好。”叶清芜冷笑,“方乔,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留在南汜的?”

宋笙看着眼前的叶清芜,感觉到陌生。

她很少看见她这样的表情,大概是因为总是出现在林明耀面前,她所熟知的叶清芜,每一天,每一刻,总是尽可能地把自己装扮得精致,每天都像是要参加最重要的成人礼,她这样解释——每天换一个妆,哪怕是一点点小细节,能够被人注意到这点心思,也会感到雀跃,就好像回到了初恋。

以前她不知道她的初恋是谁,后来知道了也没有去细想她当时的表情。不过记得是幸福的笑容,大概是因为林明耀发现了她的小心思吧。

不是好像回到了初恋,是初恋每天都在见面,当然幸福啦。反正这段感情里面就她一个傻子嘛,大家都看得分明,也乐得看戏。

“这叫理智对待感情,像你这么盲目的女人怎么可能懂我。”方乔的脸上竟然也闪过一丝不自然,可沉浸在自己情绪中的宋笙并没有注意到。

突然,被牵着的手上传来一股轻柔又不失控制性的拉力,宋笙一个不留神,被扯进江誉的怀里,扑面而来的是满怀冷冽的清香,和同样冷冽的声音,不带丝毫情绪:“失陪。”转身上了面前的车。

看着宋笙一脸震惊的模样,江誉解释道:“方乔的。”

原来他们一直在方乔的车前吵架吗。

宋笙看着随后坐进后座的方乔负气的脸,心下了然,不管是谁看到一群人围在自己的车前都会生气的吧……大概。

“方乔,打个电话,让她也出来。”江誉面色冷峻地朝后座丢了台手机,目测价值不菲,反正也不可能低于五位数吧。

他?她?

宋笙垂着脑袋,对江誉又生起了些排斥,这大概是动物趋利避害的本能。

“笙笙。”是林明耀,他在轻扣车窗。宋笙看向江誉,后者耸了耸肩。

“自己决定。”他这样说道。

“哦。”继续埋着脑袋,像只鸵鸟,“我不想听他说话。”

林明耀锲而不舍地扣着车窗,竟然持续了三分钟。

宋笙等得不耐烦了:“为什么还不开车。”很快她就发现了挡在车前的叶清芜的身影,而她的身边,是一脸复杂的叶清婉。

叶清芜一手扶着车盖,一边望向林明耀,眼里有失望,有疲倦,有无奈,却独独没有绝望。她就是这样的人,八年如一日,对于林明耀,她从来没有放弃过希望,她始终坚信他最后会回到她身边,可这之间的期限有多长,谁也不知道。

对于一个女人而言,岁月,是最最禁不起蹉跎的东西,可叶清芜义无反顾,应该是真的很喜欢林明耀吧。这样的人,她所具备,所付出的感情,和别人有本质上的区别,轻视她也好,嘲笑她也好,这样纯净而温柔的感情,是需要被好好呵护起来的,无论过去多少年也都一样。

不过令宋笙惊讶的是叶清婉竟然默许了她这样无礼的举动,甚至表示了赞同。

“笙笙。”她摇下车窗,林明耀对此表示很高兴,他紧紧捏着车门,骨节泛青,“我和清芜其实什么都没有,那天你看见的是个意外。我……被人下了药,她碰巧来看我,所以才变成了你看见的那一幕,我敢发誓,我绝对没有背叛你。”

“还有呢。”宋笙表现出饶有兴趣。

“我……把她当成了你,在我回过神来的时候,你已经离开了。”林明耀迟疑了一下,表情看上去坚定而哀伤,“本想出去找你,可我没有力气,你又不肯接我的电话。再后来,你已经在江誉身边了。”

宋笙想了想,看向叶清芜:“他说的是真的么?”

她看见叶清芜的脸色慢慢变得灰白,她缓慢地点头,仿佛用尽了所有力气:“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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