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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章 跟着总裁去买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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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上车。”深蓝色的法拉利上,江誉细心地替宋笙系上安全带。

他坐回驾驶座上,浓密纤长的睫毛轻柔地投下阴影,仿若一层薄纱,掩住淡漠的眼球:“你在怪我?”

“我没有立场。”宋笙瞥向窗外。

车子发动,成片成片的梧桐在眼前一晃而过,绿荫遮住了大部分的阳光。

她想了想,记忆里也有这样的梧桐,是那个被摆放成欧洲风格的房间窗外的风景。

很久以前听前辈提起过,黑道常常会选择在隐秘的地下室里碰头交易,上层以混乱的酒吧、KTV掩人耳目。

大约也就是简陋低调的陈设,却没想到有人能如江誉这般大胆。

宋笙思绪繁杂,身为主角的男人却没有任何反应,自上车时问了一句不知所谓的话后就开始专注的沉默,侧脸像雕塑,却又似乎没有那么冷硬,更多的是被夕阳描绘出轮廓的线条,像一幅画。

嗯,一副画里拓下来的美男图。

“晚上想吃什么?”

正因为是素描还是漫画而陷入自我矛盾的宋笙被冷不丁地唤醒,脑海里的美男们碎成碎片张扬着飘向远方。

“我不挑嘴。”宋笙看着江誉,脑海里不自觉的浮现出大腹便便的暴发户,一想到他精壮的手臂划过隆起的肚子上,脸上挂着油腻的讪笑,忍不住一阵鸡皮疙瘩。

每个人都是从小小的受精卵发育而来,在妈妈的肚子里待上几个月,变成小小的人儿,身子慢慢拔高,最后变得和所有人一模一样。

更像是将一捧柔柔的土,填充进准备好的模具里,打上各种各样的色彩。不同颜色的人是不会做同一件事的。

就好像她喜欢揭露一切黑暗或隐匿的真相,林明耀善于同人虚与委蛇,江誉却是将自己溶于黑暗之中。

“为什么做记者?”

车行驶上了高速,蜿蜒而上的公路像一条巨蟒,横亘在城市上空,模糊于霓虹的光影。

宋笙伸出手指比划着地平线与太阳的距离,回答得漫不经心:“找我爹。”

空气突然凝滞,江誉的眼底划过一抹阴沉,转而消失不见:“找到了吗。”

“没,估计是死了吧。”宋笙歪头看着自己的手指,卸了力气软在座位上,看上去像个不谙世事的小姑娘,“我这么说你一定会觉得我很不孝,但如果你是我,你一定会说出比我更不孝的话。”

江誉低笑:“我在你眼里原来是这样的么。”

“你比我聪明,失踪八年意味着什么,你知道吧。”宋笙数着自己的手指,脸上流过瑰丽的夕阳,衬得她肤白如雪,“法律宣判死亡。”

“想他?”

“不想。”

“为什么还要找他?”

空气被切开了一道口子,溢出芬芳的香。

“确切地说,是为了等他的消息。”

她的睫毛微微颤抖,眼皮耷拉着,像是困倦地抬不起眼。

如果你曾经观察过两三个月大的小猫完整的入睡过程,那么你也许能理解此刻江誉的感受,他用余光注视着身旁的女孩,心底泛起不可抑制的异样柔软,像是看着爱宠,又像是面对着年幼的女儿。

“是他杀死了我的母亲。”

目送着深蓝色法拉利缓缓驶入super maket的停车场,女人摘下墨镜,身上的red rose香水味与深红的衬衫融为一体,仿若置身于阿鹿斯特港的花海。

典型的瓜子脸,鼻梁高挺而精致,淡雅的眉毛浑然天成,微卷的长发披在肩上更显高贵。

叶清婉握着方向盘,手指上的vae在阳光下熠熠闪光,她的脖颈纤细而白皙,优雅而张扬的红宝石坠着银链镶嵌在她的皮肤上,仿佛天生就是一体。

如果宋笙的杂志社同事小春在这里的话,一定能够及时出来为大家解释这套珠宝的价值。

很多人不了解叶氏,因为他们不了解宝石,在我们的国家,大部分人都是中产阶级,像婚礼戒指这样的东西,于他们而言,是用来点缀一生可能只有一次的求婚的必需品。

虽然女人在这方面比男人要热衷,但大多数人都只能当奢侈品买回来装逼。排除掉这些家伙们后,剩余的那一小部分人中,才是真正消费得起并且有鉴赏能力的,不过也仅限于鉴赏而已。

任何宝石都是有灵魂的,而叶清婉正是这样一个能唤起它们灵魂的人。

唤起宝石的灵魂,通俗地说,就是戴什么都好看。再文艺一点,就是她可以与饰品相融为一体。再或者用叶氏的广告语来说——与你的肌肤一同绽放。

身为叶氏的活招牌,叶清婉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移动宝石展览器,名媛们的风向标。尽管入职林氏后穿着低调了许多,但还是瞒不住时尚界的眼睛。

叶清婉在脑子里回想着刚才宋笙一闪而过的侧脸,和江誉的重叠在一起,光影下只看得见那双眼睛,这让她想起了在B城那个不听话的妹妹,尽管她从未承认过她们的姊妹关系。

她很厌恶林明耀。

那双充斥着欲望的眼睛,像只流口水的青蛙,真正成功的男人,能力总是大于欲望的。

正如江誉,无论何时,他从不会让人猜出他的心思,哪怕你们是青梅竹马。

可叶清芜不知道,她依然像个傻瓜一样,义无反顾地跟着心底的影子,心心念念要守着他一辈子。

真蠢。

叶清婉的睫毛微动,夏风微醺,太阳挂在地平线上,还在锲而不舍地洒下阳光。她看着闪烁跳动的屏幕,轻启朱唇,嘴角带笑。

另一边的超市里,江誉面前的购物车里已经摆了好几样东西,不过他的脸色并不太好,甚至很黑。

宋笙毫无顾忌地蹲在低低的货架前——Z大时她曾是最有气质的汉服女神,如果说岁月是把杀猪刀的话还并不确切,应该是类似于“常服=睡衣”这种念。

总而言之,当你还是个大学生的时候,你可以戴着牙套大笑,穿着乱七八糟的衣服去夜店high一晚上,或者是坐在超市推车的扶手上……这都很正常。

可如果把大学生替换成一个白领,那感觉就突然变得酸爽起来。

“宋笙,不要这样走路。”江誉压低了声音,一把将她拽到身旁,太阳穴隐隐跳动。

宋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腿,又看了看江誉,拧起了好看的眉头:“我从小到大一直都这样,有什么问题吗。”

“太丑。”江誉言简意赅地答道。

身旁有想要搭讪的男人被他周身的气势所渗,犹豫地看着宋笙的背影,眼神在她修长白皙的大腿上垂涎。

宋笙不满地嘀咕:“爱看不看。”

江誉眉毛一凝,黑着脸提着某人上了车。

“……我们貌似还没有结账。”宋笙小心翼翼地提道。

没人理她。

“……要不然你先放我下车,我回去给点钱?”

沉默。

“万一被追究责任很麻烦的你懂不懂啊!”宋笙扶额,额角青筋突突直跳。

莫名其妙乱发脾气,要来超市买东西的人又不是她!从来没见过这样说女生走姿的家伙!丑怎么样啊!林明耀还夸她腿好看怎么走都好看呢!

宋笙将头靠在窗边,整个人又习惯性地蜷缩在椅子上。

这群家伙们到底在想什么啊,一个个不怀好意地接近她,她只是个没人要的孤儿而已,她只是想过简单一点的生活,怎么就那么难,那么难。

从来不考虑她的感受,惊鸿也好,苏沐也好,柳玉凝也好,她又不是傻子,世界上哪有那么多巧合,天降好运全都往她脸上砸。

一会是富二代男友,一会是钻石王老五师傅,朋友还是叶氏千金,可她只是个孤儿,如果他们不是带着目的来,打死她都不信。

可是她已经很尽力了,不去想他们背后的实力,不计算其中的利益,为了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小事感动,认认真真地过好自己的每分每秒,做好每一件事,对每一个人好。

忽略掉其他女生的嫉妒和恶意,自己默默解决掉那些恶劣的小把戏,努力不给周围的人带来困扰,可还是又源源不断的涌来,嘲讽的,带着玩味的眼神,轻而易举地粉碎掉她所有的努力。

“宋笙,你在想什么?”

好像是师傅的声音,不对,是江誉,师傅不会这么冷硬地和她说话。

“你怎么了?”

我好困。

“宋笙?”

……

靠窗的位置上可以清楚地数清楚那朵花的花瓣,午后的阳光洒进来,宋笙突然之间就察觉不到阳光中的灼热,看着花看的出神。

并没有大部分电视剧电影或者是书中所写的‘毕业分离’的情感,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盯着那株花。

直到讲台上的语文老师结束了自己独角戏一般的讲课,宣布着下课的时候,整个教室像是一群昏睡中的人集体醒来的一般。

再然后,各自收拾东西,各自离开,等待并且迎接这个他们准备了三年终于到来的考试。

一切出奇的平淡,就像是迎接一场普通的周考一般。

如果说提到高中最先想到的是什么,宋笙一定会说,是高考前一天窗外的那株不知名的花,直到现在,宋笙都再也没有见到过另一株。

兴许是因为想要记住的东西太多,亦或是根本没有什么想要记住的东西,所以才会找到这样一个普通的事物来承载着自己对高中的全部。

高中的生活在梦中回放,宋笙最后终于被广告牌倒下的声音吵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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